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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 / 採購 / 綠色採購

國立員林家商綠色採購推動計畫

951225:主管會報通過

一、依據:

(一) 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六條: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並得允許百分之十以下之價差。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亦同。其他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而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準用前項之規定。

(二)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三) 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

(四)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5年12月6日環署管字第0950097185號函辦理。

(五) 依據教育部95年12月8日台環字第0950184465號書函辦理。

二、目的:

運用本校採購力量,加強推動環保署「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優先購買對環境衝擊較少之產品,鼓勵本校師生使用綠色產品,帶動綠色消費風氣,達到環境保護的效益。達到採購辦公室文具紙張設備類的環境保護產品總金額,達該類產品之年度採購預算總金額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三、改善目標:

透過本校採購程序控管「95年機關綠色採購指定項目」(如附件),以達到95年採購金額之百分比八十目標。

 

四、實施期間:

五、推動組織與策略:

(一) 由總務處總務主任、庶務組長、採購幹事組成工作小組,執行綠色採購方案。

(二) 辦理採購專責人員訓練:採購人員參加綠色採購作業訓練講習班,提升採購人員對環境保護產品之認知,瞭解國內外綠色採購現況及發展趨勢,

(三) 針對請購單位實施教育宣導:本校於擴大會報中實施教育宣導,提升請購單位對環境保護產品之認知。

(四) 針對全校師生實施教育宣導:本校即將在校務會議針對全體教職員工實施教育宣導,並在學生集會針對學生實施教育宣導,提升全體師生對環境保護產品之認知,落實於生活中。

(五) 綠色採購主題融入學生各類活動,增進師生環保意識,使用綠色標章產品。

(六) 本校網頁超連結「環保署環保標章資訊網站」http://greenmark.epa.gov.tw/

 

六、績效評核:

(一) 年度終了提報「本校採購環境保護產品金額統計」暨「本校綠色採購績效整體表現評核表」;檢視本年度發包案件有無符合「優先採購環保產品」。

(二) 針對本學年度檢討報告,擬訂下年度推動方案。

七、獎勵:俟年度終了時,依績效評核結果給予獎勵。

八、本計畫經主管會議通過,陳 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

 
95年機關綠色採購指定項目 








辦公室用
文具紙張用品
辦公室自動化(OA)用紙
紙製文具、書寫用紙
衛生用紙
辦公室用
設備
電腦設備(包含 個人電腦、 主機、 監視器、 滑鼠、 鍵盤
、 列印機、 碳粉匣 )
黑白影印機
傳真機
多功能事務機
筆記型電腦
電器類
冰箱
冷氣機
洗衣機
微波爐
除濕機
飲水供應機
照明設備( 省能源精緻型螢光燈(CFL)、 螢光燈啟動器
、 螢光燈管 )
其他
二段式省水馬桶
堆肥
清潔用品類(包含洗碗精、洗衣清潔劑、洗髮精、地板清潔劑、衛浴廚房清潔劑及肌膚清潔劑等)
水性塗料
回收木材再生品(含木製家具)
第二類環境保護產品
第三類節能標章產品
依「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條文內容(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將環境保護產品分為如下三類:
(一)第一類產品:取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環保標章使用許可以及取得與我國達成相互承認協議之外國環保標章使用許可者。
(二)第二類產品:非屬環保署公告之環保標章產品項目之產品,經環保署認定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條件,並發給證明文件者。
(三)第三類產品:指該產品經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之產品,並發給證明文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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