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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 / 總務主任 / 節能小組

國立員林家商100學年度節約能源推動小組組織法草案
 
本組織法於96年6月25日主管會報討論通過
100年9月5日修訂
一、     主旨:為響應行政為「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措施」,成立本校節約能源推動小組,以落實本校節約用電、用油工作,特訂定本組織法。
二、     依據:依經濟部9573經授能字第09520082010號函示:行政院已核定「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措施」,學校應成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落實推動各項採行措施、定期紀錄及查核與自我評量及檢討。
三、     組織成員:本推動小組由本校校長、總務主任、庶務組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主任教官、實習主任、圖書館主任、輔導主王、人事主任、會計主任、進修學校校務主任組織成立,並由校長擔任召集人。
四、     推動目標:落實學校用電不成長原則。
五、     推動辦法:召開推動工作會,擬訂具體可行的節能措施,交由各權責單位執行,定期紀錄及查核與自我評量及檢討。
六、     本組織辦法經10095日行政會報通過後呈報 校長核准實施,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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