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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處章則 / 專業教室使用規則 / 行銷實務教室使用規則

  
   
 

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行銷實務教室使用規則

 

一、依   

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專業實習教室管理要點訂定。

二、目   

規範行銷實務教室借用、使用記錄、維護環境整潔,使機具設備維持於最佳可使用狀態,以利專業課程實習。

三、規   

()課程使用

1、上課前按規定登記借用鑰匙,並領取實習日誌,請實習股長詳填。

2、上課前後請依照實習日誌所列檢點項目,逐項確實進行安全衛生檢查。

3、氣溫攝氏28度以上才可使用冷氣,否則打開窗戶及風扇保持通風。

4、上課前每位同學先行檢查自己使用之機具設備,如發現故障或損壞等情形,立即報告任課老師,並由實習股長登記在實習日誌上,切勿任意操作;各項器具、材料要小心使用,不可任意破壞,用完須清點數量,如有缺少要向老師報告並補齊歸位。

5、勿大力敲擊收銀機按鍵及螢幕,以免造成損壞。

6、實習過程中要注意安全,勿大聲喧嚷及嬉戲。

7、下課前要完成教室清潔各項工作,清潔用具要依序歸位。

8、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要分類放置於垃圾桶內,且於下課離開前傾倒乾淨。

9、各項設備及相關器材要保持排列整齊,未經老師同意,嚴禁任意搬動。

10、嚴禁同學攜帶零食、飲料進入實習教室。

11、如有違反規定者,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1)攜帶飲料或食物進入專業教室,記警告乙次。

(2)任意調換設備者,記小過乙次。

(3)竊取設備或故意損壞者,記大過以上處分,並應負設備賠償責任。

(4)上課班級若未保持專業教室整潔,留有垃圾者,全班罰勞動服務乙次。

()課外使用

除課程使用規則外,尚須遵守以下四點:

()按規定登記,經科主任同意後,借用鑰匙,並領取實習日誌請實習股長詳填。。

()課外借用實習(非排課時間實習或假日時間實習)以班級為單位,需三日前先申請登記,核准後依照申請時間使用。

()課外借用實習每人酌收耗材費每人每天50元整;課外實習需有老師陪同。

()實習完畢由實習股長填寫實習日誌、盤點明細表及歸還鑰匙。

四、本規則經實習輔導會議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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