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服裝專業教教室使用規則 一、依 據 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專業實習教室管理要點訂定。 二、目 標 規範服裝專業教室借用、使用記錄、維護環境整潔,使機具設備維持於最佳可使用狀態,以利專業課程實習。 三、規 則 (一)專責同學至實習處登記借用教室並索取教室鑰匙及實習日誌。 (二)開啟門窗讓空氣流通,按座號依次就坐。 (三)依實習日誌所列各項設備檢查及安全衛生檢查項目確實檢查紀錄。 (四)確實檢查縫紉機、熨斗及相關教學設備有無缺損或故障。 (五)各項設備、器材、零件如有損壞、故障應立即報告指導老師,並登記於該教室之設備維修記錄簿,無故破壞者應負責賠償。 (六)小心使用各項器材,愛惜公物、注意安全,使用完畢後要放回原處,排列整齊。 (七)小心使用剪刀、電熨斗及縫紉機等設備,安全第一。 (八)斷針請回收放置於教室前方之回收盒,勿隨意丟棄。 (九)設備或器材未經許可,不可任意搬、移動。 (十)未經指導老師同意不可任意取用各項器材及材料。 (十一)上課期間不得擅離教室,保持肅靜,不可大聲喧嚷、嬉戲。 (十二)禁止攜帶食物、飲料及不相關物品進入教室。 (十三)上課完畢後,需打掃、整理清潔、將垃圾分類傾倒乾淨、關閉門窗、電源。 (十四)使用完教室將鑰匙及實習日誌歸還實習處,並於借用登記表勾註歸還。 四、本規則經實習輔導會議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