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實習處章則 / 專業教室使用規則 / 餐飲服務教室使用規則

 

  
   
 

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餐飲服務教室使用規則

 

一、依   

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專業實習教室管理要點訂定。

二、目   

規範餐飲服務教室借用、使用記錄、維護環境整潔,使機具設備維持於最佳可使用狀態,以利專業課程實習。

三、規   

()專責同學至實習處登記借用教室並索取教室鑰匙及實習日誌。

()開啟門窗讓空氣流通。按座號依次就位。

()依實習日誌所列各項設備檢查及安全衛生檢查項目確實檢查紀錄。

()各項設備、器材、零件如有損壞、故障應立即報告指導老師,並登記於該教室之設備維修記錄簿,無故破壞者應負責賠償。

()小心使用各項器材,愛惜公物、注意安全,使用完畢後要放回原處,排列整齊。

()上課期間不得擅離教室,要注意安全,保持肅靜,不可大聲喧嚷、嬉戲。

()設備或器材未經許可,不可任意搬、移動。

()上課期間同學應將衣、帽穿戴整齊。

()實習過程中要注意用火、用電安全及環境衛生,並保持地面乾燥乾淨。

()禁止攜帶非課程要用之食物、飲料及不相關物品進入教室。

(十一)未經指導老師同意不可任意取用各項器材及食材。

(十二)上課完畢後,器材、器具要清洗乾淨,物歸原處,並清理水槽及擦乾流理台。

(十三)上課完畢後,需打掃、整理清潔、將垃圾分類傾倒乾淨、關閉門窗、電源。

(十四)使用完教室將鑰匙及實習日誌歸還實習處,並於借用登記表勾註歸還。

四、本規則經實習輔導會議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消息公佈欄

時間類別單位標題發佈點閱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