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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停看聽 一冊在手、糾紛掰掰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租房子也有7天審閱期嗎?」、「明明一度電平均只要3元,房東卻收我4元?」30萬名在外租屋的大學生正為下學期的租約煩惱。教育部與崔媽媽基金會合作出版「學生租屋注意手冊」,教學生如何找屋、看屋,如何簽訂契約,發生糾紛又該如何處理。

手冊內容可上教育部「賃居服務網」下載,網址是:http://csrc.edu.tw/RentHouse.mvc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學生租屋糾紛排行榜第一名就是中止契約的權利義務問題,他看過最離譜的是被房東罰3個月「違約金」的案例;第二則是電燈泡、馬桶等修繕費用由誰付?因學生普遍沒有社會經驗,租屋契約被房東加入不利條款還不知。

教育部昨天也請來輔導學生租屋有一套的東海、東吳、逢甲、高應大,介紹他們對租屋生的服務。以東海大學為例,除了將租屋資訊上網,還印成小冊、附上地圖,每間房的租金、押金、設備、要不要預繳水電?電費一度算多少錢?都一清二楚。

最妙的是,許多房東在bbs被罵到臭頭,東海大學校外租屋中心副主任李威揚還為房東開電腦班、發給bbs帳號,讓房東可以上網回應、改善。

逢甲大學則把租約範本、緊急電話、糾紛處理方式,及今年下半年的行事曆,印成隨手可攜的「住宿生魔法書」,分送學生。

高應大則印製租屋手冊,提醒學生選個好房東、好室友,比選個好房子更重要;且連殺價的秘訣都收錄其中。

生輔組長王秀民說,為了保護租屋生安全,校內還有每日通報機制,若各系小組長發現同學沒來上課、又聯絡不上,教官就會到租屋處探訪。

呂秉怡提醒,許多學生在校外合租三房二廳公寓,且空房是由學長姐「世襲」下來,糾紛也不少,最好每人各與房東簽一份約,或與「二房東」簽約,發生糾紛才有處理依據。

新聞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250984

聯合報 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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