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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減免

員林家商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就學費用減免申請通知

一、申請日期: 109年8月31日起至9月4日止

二、申請資格: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

三、符合申請資格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空白申請表。

四、已向其他機構申請補助學費者不得重複申請本項減免。

 

申請類別

減免標準

辦法連結

高職免學費

高職學生

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或學生

極重度/重度

減收全部學費、雜費、實習實驗費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

中度

免學費,減收十分之七雜費、實習實驗費

輕度

免學費,減收十分之四雜費、實習實驗費

持鑑定證明(學生)

免學費,減收十分之四雜費、實習費

低收入戶子女

減收全部學、雜費、實習實驗費

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中低收入戶子女

免學費,另減收十分之六雜費、實習實驗費

原住民

國立學校:補助助學金11,000

私立學校:補助學費、雜費

伙食費補助10,000元;住宿費2,600元(補助實際住宿者)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原則

特殊境遇家庭

免學費,另減收十分之六雜費、實習實驗費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

符合資格者,依相關基準給予全公費、半公費或減免學雜費之優待。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軍公教遺族與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基準及請領規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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